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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教师师德建设“红七条”内容

时间:2018-04-18 作者: 来源: 浏览:3583

高校教师师德建设“红七条”内容



 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:



1、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员工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;



  2、在公司产品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;



  3、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;



  4、影响正常公司产品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;



  5、在招生、考试、员工推优、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



  6、索要或收受员工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;



  7、对员工实施性骚扰或与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;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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