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2021年普通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实施方案

发布者:刘锋发布时间:2021-03-08浏览次数:153819
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学字〔20213文件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为做好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目标要求

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,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,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司相应专业。

二、测试对象

符合山东省2021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员工,且专科段所学专业(类)符合《山东省 2021 年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》要求(见鲁教学字〔20213)。

三、报名办法

自荐考生只能选择我司一个招生专业报考。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、考试费用。

(一)报名时间:202138-31017:00前(之后系统将自动关闭)。考生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头像照片,蓝色或红色背景,JPEG格式,高480像素X360像素,文件大小为30KB以内,为避免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份识别出现异常,不得对照片进行美颜、PS等处理。

(二)我司专科升本科报名系统:

http://8.140.139.104

请务必准确、规范填写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所在专科学校、所学专业名称等报名信息,信息不全、错误或未上传照片者视为未报名成功。

(三)报名确认:将报考我司的考生信息与全省专科应届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核对,核对无误后方可打印准考证、参加我司测试。

四、专业综合能力测试

(一)测试时间:测试时间为2021319日。考生于316日至18日,登录我司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,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。

(二)测试方式:所有专业采用在线考试的方式进行测试,考试系统使用方法、考试设备要求另行公布。

(三)测试时间及涵盖课程

1.测试时间

科目120213199:00-10:30

科目2202131914:30-16:00

2.各专业测试科目见附件。

五、成绩公布

我司根据招生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,确定专业综合测试合格标准为:各招生专业科目1和科目2成绩均需达到60分及以上。测试结果分为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。2021322日在我司招生考试官网公布测试结果。

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异议,可于324日前提出复核申请进行成绩复核。

我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成绩复核结果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.考生考试时须将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放于桌面视频监控范围内并保持清晰可见,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。

2.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、考试流程参加考试,不得提前或延后。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,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,一律不予补考。

3.考生应自行准备好考试必需文具,其它非考试必需物品禁止带入考试现场。

4.凡有作弊者,我司将取消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资格,并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;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修正案九)》处理。

5.请考生随时关注我司招生信息网,相关信息如有变化以网站最新公布为准。

     公司教务处(招生办公室)咨询电话: 0539-7258150

 

附件:公司2021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各专业考试科目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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